山西7-8月11城市水泥熟料企业错峰停产20天
2018年06月29日
日前,山西省经信委和环保厅联合发布的《关于2018年水泥熟料企业夏季错峰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按照要求实施夏季错峰生产工作。错峰生产时间安排和文件全文如下:
错峰时间安排
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长治市:2018年7月5日-7月24日,共停产20天。
晋城市、朔州市、晋中市、运城市:2018年7月15日-8月3日,共停产20天。
忻州市、吕梁市、临汾市:2018年7月25日-8月13日,共停产20天。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错峰生产时间的企业,应将变更理由和变更时间形成书面申请,在本地区错峰生产实施10天前报省建材行办和省建材协会,省建材行办和省建材协会根据企业申请和全省实际,协调安排,协调后停窑天数应不少于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