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对重点企业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2018年10月08日
“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日前召开的邢台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要求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科学有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力争10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两天。
邢台市要求,在采暖季,对取得绿色生产标识牌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可不予限产;橡胶、板材、玻璃深加工等行业的标杆企业,可不予错峰生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热电联产等企业,“以热定产”或“以量定产”;对以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为燃料或热源的水泥(含粉磨站)、陶瓷、新型墙材、石膏板等建材企业,使用电炉、天然气炉的铸造企业,涉及VOCs排放工序的医药(农药)行业企业等,按照其绩效评价结果实施停限产。
按照相关要求,在采暖季,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掏空45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1050立方米高炉正常生产,焦化工序停产一座焦炉,烧结工序限产50%以上;德龙钢铁有限公司三座高炉限产40%。两家企业均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预警等级限产。造纸企业(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和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炭素行业企业限产50%以上。今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且稳定达标排放的涉VOCs排放行业企业,限产30%以上。冀中能源东庞矿矸石热电厂、邢台县春蕾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等企业限产20%以上。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1#、2#、3#焦炉生产线停产;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1#、2#焦炉生产线停产;临城县三阳焦化有限公司关停一座焦炉。
据介绍,邢台市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相关建材、铸造、涉VOCs排放企业,在错峰生产基础上实行“一厂一策”,实施停限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