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治污和错峰生产梳理 背后的变与不变
2018年10月16日
1、北方采暖季强调差异化错峰,水泥停限产影响几何?:
1)京津冀“2+26”大气攻坚方案正式稿发布,强调差异化错峰对水泥影响不大。首先此次京津冀“2+26”地区的秋冬季错峰思路有了明显转变,和去年相比更加明确强调差异化错峰;其次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取消了此前的统一限产比例,但影响的主要是去年设定了具体数额的限产比例的行业,比如钢铁、电解铝、炭素等;对于我们最关注的水泥行业错峰的影响,可以看到水泥错峰生产约束没有发生太大变化,正式稿没有针对水泥行业单独说明,但主要适用的差异化错峰条件仍是: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应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2)河北省及其部分省市出台具体错峰文件,明确水泥错峰条件:结合河北省及唐山、邯郸等地市发布的具体文件来看,此前的全面错峰条件基本不受影响,依然主要是看产线是否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含污泥)或危险废物及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等保民生任务。
3)排放标准是水泥企业后续差异化错峰的关键,短期难以造成较大影响:此次差异化错峰的关键指标之一来自行业排放标准。唐山市此次也对水泥行业明确提出:达到重点行业超低排放要求的水泥企业可以生产。但目前水泥行业执行的排放标准和超低排放标准有一定差距,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的降低在技术和成本方面困难较大。从水泥2020欧洲杯夺冠热门
披露的2017 年排放情况来看,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基本都在200 mg/Nm3 以上(目前水泥超低排放改造试点标准150 mg/Nm3)。
4)北方十五省采暖季水泥错峰停产整体变化不大:我们在此前的报告《当我们在谈论错峰生产时,我们在谈论什么》中详细论述过,水泥错峰有其独特内涵,从政策依据上也自有其一脉相承,一方面水泥错峰效果好背后的实质是行业自律,另一方面目前北方十五省的错峰政策依据是在2016 年10月25 日工信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政策明确了执行到2020 年不变。
2、长三角大气攻坚方案发布,水泥错峰再添重要一笔:
1)长三角出台大气攻坚方案明确区域水泥错峰,有望迎来强力执行:日前,环保部发布了的《长三角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此前在秋冬季虽然有个别地市由于空气质量压力由地方政府出台相应错峰停产政策,但较为零散且政策高度不够,约束力不强。此次环保部发文,将对区域内的环保错峰生产带来巨大推动,实际执行力度也有望较之前出现明显提升。
2)安徽省出台三年攻坚方案,熟料大省限产加码对区域供给造成重大影响:日期,安徽省率先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将具备强约束的顶层政策依据;我们判断今年秋冬季安徽省错峰停产执行力度将会有明显提升,安徽本身也是华东地区熟料大省,后续的停限产执行或将对华东甚至华中区域供给收缩带来重要影响。
截止到目前,2018-2019 年重点区域的水泥行业停产安排都已出台,整体来看,北方地区停产安排和去年差不多,并没出现松动,南方地区江浙沪皖加入错峰生产行列,停产执行情况有望变严,尤其是安徽,以前停产力度较小,预计停产比例增加;更进一步来看,我们在此前的报告《当我们在谈论错峰生产时,我们在谈论什么》中详细论述过,水泥错峰效果好背后的实质是行业自律,行业格局好使得供给侧收缩稳定性更强;维持之前判断,往后展望2个季度,水泥行业供需关系仍将维持偏紧态势,水泥价格有保障。从更中长期来看,排放标准提升是大势所趋,将加大企业分化,有利于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