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郭海泉先生、赵志勇先生、张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郭海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赵志勇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张伟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
郭海泉、赵志勇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伟先生辞职后,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董事长;郭海泉、赵志勇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对郭海泉、赵志勇、张伟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