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用电量再现“负增长”
10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全社会用电量456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2%。
这是今年以来第四次出现月度全社会用电量“负增长”现象,此前2月、3月和7月的全社会用电量分别同比下降6.3%、2.2%、1.3%。
“整体来看,9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有所下降并不奇怪,因为今年9月份假期同比多几天;但前三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明显偏低。”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在1%左右,创近年来最低。
为何用电量与GDP增幅不一致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1-9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13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另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48777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9%。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在10月1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专门解释,前三季度用电量和GDP增幅不一致,主要受工业增加值增速下滑幅度大、第三产业保持较快增长双重因素叠加影响。
李朴民解释,从以往用电增速和GDP增速情况来看,二者的变化基本同步,相关系数是在0.74左右。在经济上升期,用电增速明显快于GDP的增速;经济下行期,用电增速明显低于GDP增速。
在李朴民看来,出现上述现象,主要是由用电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的差异导致的。
比如近十年来,我国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的比重平均为2:74:12,但是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占GDP的比重平均为10:46:44。
李朴民认为,在经济上升期,对冶金、有色、化工建材、机械、电力行业产品需求十分旺盛;经济下行期,下游产品的需求增幅大幅回落,这六个行业的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平均为51%。但是,这六个行业占GDP的比重只有大约20%。
今年前9个月,建材、冶金行业用电同比分别下降了6.4%和7.8%,增速同比分别回落13.7%和9.6%。这两个行业用电的负增长,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影响度高达-137%,和起来拉低全社会用电增速1.2个百分点。但是,这两个行业占GDP的比重只有5%左右,对用电增速的影响远远高于对GDP的影响。
“无论经济增速相对较快还是相对放缓,三产用电的增速都比较稳定,对GDP的贡献也比较稳定,近两年是不断提高。由于这两方面因素,共同导致了用电量增速波动明显大于GDP的增速波动。”李朴民指出。
部分火电行业生产能力闲置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1-9月,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2972小时,同比减少232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2639小时,减少84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247小时,减少265小时;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317小时,减少23个小时。
“预计全年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在4000小时左右,远远低于往年5500小时的平均水平。”林伯强分析,“换句话说,有近1/4的生产能力闲置。这对火电行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 1-9月,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7429万千瓦,其中,水电1085万千瓦,火电3955万千瓦。
其中,火电新增产能很大。“很多是前两年批的项目,这些项目的审批是根据当年对用电增速的预测,谁也没预料到用电增速下降这么快。”林伯强解释。
林伯强分析,“火电行业的产能过剩,也会给新能源行业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预计近年‘弃风、弃光’现象会更为突出”。
一位光伏发电企业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2015年西部地区的光伏电站限电问题更为突出。
例如, 甘肃金昌电站最大限电90%,只10%出力,常年限电,是目前公司所有电站中限电最为严重的;青海德令哈电站,最大限电40%,只有60%出力,此站此前限电较少,但在2015年限电较为频繁,最大限电达到25.3% 。
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通知》,提出在可再生能源富集的甘肃和内蒙古,在加强电力外送、扩大消纳范围的同时开展就近消纳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