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9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华新于2013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万源市大巴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4月20日,华新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收购万源市大巴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012年8月30日,本公司、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与万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收购万源市大巴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012年11月30日,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完成了对万源市大巴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收购及财务并账工作。
为便于统一管理机构和部门设置,简化业务操作流程,降低费用成本,本次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由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万源市大巴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