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作为2016年经济工作的五大任务。然而,对于地方政府和企业而言,在去产能的过程中切实需要的是资金上的支持。
在1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作出了进一步部署。会议提出,从2016年1月1日起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3分钱,降价金额重点用于同幅度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在淘汰煤炭、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等。
2015年12月24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有人提出,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利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加大特困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力度。
工信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一名人士向记者透露,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规模首期可能为300亿元,主要用于退出过剩行业员工社保安置,重点是推动“僵尸企业”退出。但该人士透露,就300亿元资金如何分发等问题,有关部门还没有制定具体的标准。
“本次专项资金采用‘首期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名称,显然表明国家还会有陆续的资金支持政策出台,用于‘去产能’和清理‘僵尸企业’的人员安排。”上述工信部人士对记者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