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记者从湖北省环保局长会议上获悉,省环保厅今年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湖北省的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4000吨/日以上水泥窑脱硝工程建设。
2014年,省环保厅将制定出台《湖北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建立健全各级生态创建指标体系、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今年,还将确保湖北省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以上的比例高于8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5%以上。
武汉市环保局局长丁雨在会上承诺:力争2017年,武汉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丁雨还表示,2014年武汉市确保完成二环线至三环线范围内755台燃煤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改造。到2017年,该市煤炭消费总量在2012年基础上实现零增长,该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2年降低20%。
会议指出,2014年湖北省环保领域改革的重点工作在十个方面:建立完善生态省创建工作体制、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完善环境保护奖惩制度、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深化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环境政策体系、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衔接机制、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重点区域流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