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5日下午收市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唐山国资委")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气污染防治、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政策精神,唐山国资委正在与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划战略合作,合作内容可能涉及本公司,但合作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6日(周三)开市起停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将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将及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冀东水泥2011年公司债券、2012年公司债券不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进行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比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