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起,宁夏将全面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将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70公里,其中银川市70公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50公里,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分别建成15公里,固原市建成5公里。
《实施意见》明确,2016年年底前,全区各地级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各地依据专项规划,制定综合管廊项目5年滚动实施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实施意见》规定,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改造、地下空间开发、道路改造、交通建设、人防和地下工程建设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对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和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湖沟渠交汇处,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要优先规划建设综合管廊。
《实施意见》明确,全区已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原则上均要入廊。凡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得在管廊以外另行安排该类管线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