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其中50亿元投向京津冀等五省区。同时,国务院要求,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
此次会议要求,以治理PM2.5和PM10为突破口,抓住能源结构、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努力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为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此次会议提出三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广使用洁净煤。促进车用成品油质量升级,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二是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今年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对煤层气发电等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完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
三是落实各方责任,实行问责。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完善水泥、锅炉、有色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环境信息发布。
会议还要求,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和法治手段,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加快制定修订相关法规。
2月11日,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2014年,中央财政新增设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首批安排50亿元支持北京、天津、河北等5省市区治理大气污染。2014年全国实时发布PM2.5监测数据的城市从原来的74个增加到161个,监测点位达88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