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河北曾宣布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目标: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力争比2016年下降10%左右,冬季取暖期细颗粒物(PM2.5)浓度力争比2016年同期下降15%以上,到2020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低到57微克/立方米左右。河北希望通过退城搬迁改造促进城市工业与城市发展、居民生活相协调,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方案》中提出,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地,要重点发展汽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精品钢铁、电子信息、通用航空、新材料等产业。同时,城市主城区逐步退出钢铁、焦化、燃煤电厂、石化、医药、纺织印染等高污染企业或工序,引导一般性制造业和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向工业园区聚集,鼓励钢铁、石化等重化工业向沿海搬迁。
在钢铁行业,石钢退城搬迁、宣钢产能转移、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联合重组暨城市钢厂搬迁改造项目2017年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投产前按1∶1.25比例关停拆除全部置换产能。力争到2020年,除唐山、邯郸、邢台市主城区外,其他设区市钢铁、焦化企业基本退出主城区。在水泥行业,重点推进曲寨水泥、鼎鑫水泥等城市周边水泥企业搬迁改造,退出环首都、环省会“两圈”,形成“燕山——太行山”一带点式集聚。
河北要求各地对未列入本《方案》搬迁计划的其他污染重、安全隐患大,以及影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的企业,要分批分期实施关停搬迁。原则上,除部分必须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务于城市的工业企业外,其余全部搬迁到主城区以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没有搬迁价值且环境影响明显的企业全部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