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贵州省经信委和发改委联合发文《关于停止建设部分水泥项目的公告》(黔经信原材料﹝2017﹞33号)(下称《公告》)。《公告》指出,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决定停止建设贵州毕节江天水泥有限公司日产32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二期技改项目等5个已取得国家公告认定或已明确处理意见的水泥项目。
《公告》还指出,对于停止建设的5个项目在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贵州省水泥行业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中涉及的产能置换指标,现予以收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文件要求,用于解决省内部分已建成项目的遗留问题。
收回产能指标项目序号与2015年2015年12月1日贵州经信委于发布的《关于贵州省水泥行业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中项目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