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云南省工信委发布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第8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产能置换着力化解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4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工信委公告2017年全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和压减过剩产能计划任务。
请各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2017年全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和压减过剩产能计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