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指出,能否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在秋冬,决战在重污染天气,现将《方案》重点整理如下:
1、10月底前,各县区空气质量监测点原始数据上传至国家监测总站。严打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发现干扰监测数据的,依法追究责任。
2、9月底前,完成7190家“散乱污”取缔。大气污染类列入淘汰的,一律在9月底前关停取缔,“两断三清”,挂账销号,杜绝死灰复燃。
3、10月1日起,发现瞒报涉大气类“散乱污”的,纳入督查问责。升级改造完成由相关部分签字,接受社会监督。凡被核查不达标的,谁签字谁负责,对违法企业顶格处罚。
4、已经完成煤改电、煤改气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律不得燃用散煤。
5、10月底前,全面淘汰35吨以下燃煤锅炉。未完成淘汰的严格问责。35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合计94台。(目前各区县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进度见文章下方附表3)。
6、重点排查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无组织排放,建立排放全口径清单,9月底前报送环保局。
7、10月底前,超过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有色、砖瓦企业燃煤锅炉全覆盖,无遗漏。
8、10月底前、全部完成电力、钢铁、水泥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
9、10月起,禁销普通柴油、低于国六的车用汽柴油。
10、错峰生产:钢铁铸造实行部分错峰;建材行业(水泥、砖瓦、陶瓷等)全面错峰;有色化工限产50%以上;大宗物料错峰运输。
11、采暖期间,停止各类道路、水利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