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十月份空气质量改善措施的通知,通知表示:鉴于十月份我市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目标形势严峻,且经预测10月13日、19日我市将经历重污染天气过程,决定对水泥、钢铁等重点工业企业错峰限产时间由2017年11月15日提前至2017年10月12日0时,要求全市《唐山市2017-2018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茶方案》规定的所有需要错峰生产的行业企业执行,通知同时要求自2017年10月12日0时起至2018年3月15日,各类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拆除)施工一律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