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材与中材股份联合公布,2017年12月21日,中建材股份收到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日期为2017年12月19日有关此次合并的《审查决定通知》,经审查后,反垄断局决定不禁止此次合并,此次合并可自该通知日期起实施。
联合公告日期,合并协议第(1)、(2)、(3)及(5)项生效条件中就中建材股份股东、中材股份股东及国资委的相关批准及中国反垄断批核已获达成。合并协议第(4)及(6)项生效条件中,就中国证监会相关批准及联交所对作为换股代价拟发行的中建材股份H股的上市批准尚未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