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加快推进我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对三行业实施总量控制目标,其中钢铁产业全面落实国家批复的《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利用8年左右时间,将产能控制在2亿吨左右(到2017年压减6000万吨,前5年控制在2.2亿吨左右);水泥产业到2017年熟料产能控制在9000万吨以内,水泥产能控制在2.2亿吨以内;平板玻璃产业在“十二五”期间再压减、淘汰产能3000万重量箱,到2017年产能控制在2.6亿重量箱以内。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将大力推进“6643工程”,到2017年压减6000万吨钢铁、6000万吨水泥、4000万吨煤和3000万标准重量箱玻璃。
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妥善处理违建项目
《方案》提出,要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方式核准、备案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同时,《方案》要求各地要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2014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未按照国土、环保和投资管理等法律法规履行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在建项目,并登记造册,分类处理。其中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已开工的一律停建;确有必要建设,经国家确认的,补办有关手续,不予认定的一律不得续建,由所在地政府妥善处理;对隐瞒不报的违规在建项目,一经查实,立即停建,金融机构停止发放贷款,国土资源、环保部门依法查处,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项目所在地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涉及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清理确认必须停建的,按照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债务处理、人员安置等善后工作。
清理整顿已建成违规产能,有序淘汰压减过剩产能
在严控新增过剩产能的同时,《方案》还要求各地要全面清理整顿已建成违规产能。2014年3月底前,以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全面清理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已建成违规产能,对清理出的违规产能逐项甄别,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适度提高退出标准。《方案》提出,2014至2015年,要全部淘汰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范围内的钢铁落后产能;淘汰水泥落后产能(熟料和磨机)1800万吨,淘汰平板玻璃落后产能3000万重量箱。2016至2017年,适度提高淘汰标准,再压减处于环境敏感地区的非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114万吨。
疏堵结合化解过剩产能。《方案》要求,2014年6月底前,通过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标准及施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等政策,倒逼超过能耗限额标准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产能退出市场;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必须实施减量置换,并向社会公示。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
《方案》支持企业减量重组,支持以减量调整为前提优化产业布局,支持产能市场化置换。引导钢铁产能向沿海临港和有资源优势的地区转移,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沿海临港和有资源优势地区的钢铁产能达到全省的70%以上;2017年底前完成唐山丰南渤海钢铁、石钢等钢铁企业的搬迁,逐步实现武安等地围城企业退城进园。同时,《方案》鼓励增加钢铁、水泥消费,扩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市场需求。鼓励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发展先进制造业特别是先进装备制造等用钢产业。
提高主体装备水平。钢铁行业主体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其中河北钢铁(000709)集团、首钢集团(河北部分)装备水平国际领先,水泥、玻璃行业主体装备水平国内领先。全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进入全国同行业先进行列。
培育品种优势。到2017年,钢铁行业高强度汽车板、高速铁路用钢、电工钢等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特殊质量非合金钢、优质非合金钢比重达到15%以上;水泥行业新型干法水泥比重提高到98%以上,42.5级及以上水泥比重提高到60%以上;玻璃行业优质浮法玻璃比重达到45%,产品深加工率达到50%以上,在线LOW-E镀膜玻璃、离线LOW-E镀膜玻璃、高硼硅特种玻璃等高技术、高附加值建筑玻璃产品比重大幅提高,培养一批高品质、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产品。
此外,《方案》还明确,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建立责任延伸制度;对违法违规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监管不力的,按规定追究责任;将遏制重复建设、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