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以中央环保督察为新的起点,态度坚决、一着不让、善始善终地抓好整改,经常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发扬“钉钉子”精神,逐一过堂、逐个销号,务求环境改善取得新成效,绿色发展打开新局面,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常委会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3次专题研究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联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截至2017年底,全省38项整改任务中,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的22项全部完成,其他各项在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省政府印发《江苏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严禁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厉打击非法产能等重点工作措施,着力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全省钢铁企业产能情况普查,对全省钢铁行业冶炼企业名单及炼钢炼铁装备进行公示。4月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会议,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化解过剩产能目标责任书》,明确全省压减钢铁产能634万吨、煤炭产能18万吨、水泥产能9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200万重量箱,并具体落实到企业和项目。2017年,全省共化解钢铁产能584万吨,压减煤炭产能18万吨、水泥产能51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330万重量箱和一批低端低效产能。积极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