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唐山市2018年重点行业非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水泥等重点行业在非采暖季执行错峰生产任务,错峰生产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11月14日。
其中针对于水泥行业的错峰生产要求为,水泥窑限产30%(按设计产能计算),即在非采暖季每日生产负荷不得超过设计能力的70%;水泥粉磨站限产30%(按生产天数计算),即在非采暖季每月企业的生产天数不得超过20天。
通知还强调,强力推进落实和强化督查问责,并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察组,加强对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不按要求错峰生产,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错峰生产安排不力,执行减排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市政府将在严格追究企业的同时,倒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监管责任,并严肃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