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8年 全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
鄂经信重化函〔2018〕95号
各有关市(州)经信委、恩施州住建委:
按照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鄂经信重化〔2018〕21号)和《关于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补充通知》(鄂经信重化函〔2018〕39号)要求,我委会同省环保厅对相关市(州)审核上报的水泥企业2018年错峰生产备案计划进行了审定,编制了2018年全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并向社会公开,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7-87236539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