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规划院大气部主任雷宇表示,2018年全国环保工作对水泥行业提出了更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将推动SCR脱硝技术在水泥行业应用,目标是控制100mg/m3以下。他强调,接下来全国环保工作重点会考虑将“2+26”城市的成功经验向全国其他地区推广,其中就包括错峰政策。
雷宇指出,提高环保要求对水泥行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有助于降低过剩产能,提升行业总体利润水平,还有助于优胜劣汰,有助于设备、技术、管理经验走向世界。
据统计,截止目前,已经有多个省份提出了水泥行业深度脱硝要求,其中,江苏、河南两省已明确提出了氮氧化物的超低排放限值:
2017年5月,江苏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的通知。通知要求,水泥行业2019年6月1日前氮氧化物排放不高于100 mg/m3。这一限值要求与国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NOx特别排放限值320mg/m3相比,收严幅度达到68%。意味着同样情况下,现有一条生产线的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相当于2019年6月1日后3~4条生产线排放总量。
2018年2月,河南省发布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项目清单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了水泥行业的“超低排放”限值。通知提出,2018年10月底前,鼓励在水泥熟料企业试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根据河南省的最新通报数据,截止到4月1日,河南省2018年的129个超低排放改造试点项目,目前已完成1个,开工了28个。
河南省非电行业“超低排放”限值汇总表
2018年3月,浙江省在全省2018环保工作要点中提出,所有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和保留的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废气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探索水泥SCR深度脱硝。
根据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的统计,截止到2016年,水泥行业脱硝装置安装率已超过85%,但是以SNCR技术占主导,脱硝效率不高,同时还存在氨逃逸的隐患。随着政策标准的收严,水泥行业现有脱硝装备将无法满足环保要求,在水泥行业推动SCR脱硝技术应用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