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注销永宁县首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18年 第30号〕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因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情形,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注销永宁县首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150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包含25家水泥企业。注销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