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记者从辽宁省水泥企业获悉,除两条协同处置生产线外,辽宁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已全面实现停窑,水泥行业采暖季错峰生产进入平稳运行阶段。
此前,辽宁省部分企业拒不执行错峰生产引发全国关注,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中国水泥协会有关领导鲜明的意见:拒不执行错峰是典型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后,辽宁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对阜新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未落实错峰生产相关要求企业的通报》,要求相关未严格遵守错峰生产要求的企业限期停窑。
据东北水泥企业提供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停窑情况追踪表”显示:朝阳兰凌停窑时间为11月4日;锦州三鸽停窑时间为11月6日;铁岭大鹰停窑时间为11月12日;大连新虎最终停窑时间为11月15日;大连永盛公司的一条生产线最终停窑时间为11月15日;大连山水11月1日停窑,11月11日重新开窑,最终停窑时间为11月15日;大连金刚天马11月1日停窑,11月11日重新开窑,最终停窑时间为11月15日;喀左山水11月1日停窑,11月14日重新开窑,最终停窑时间为11月17日;凌源北方11月1日停窑,后于11月10日开窑,11月11日停窑,11月16日又开窑,最终停窑时间为17日;葫芦岛山水11月1日停窑,11月17日开窑,最终停窑时间为11月19日;阜新大鹰最终停窑时间为11月19日;丹东大鹰停窑时间为11月21日;辽阳恒威11月1日停窑,11月15日开窑,最终停窑时间为11月21日;抚顺特水最终停窑时间为11月27日。至此,辽宁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协同处置)已经全面实现停窑。
此外,辽宁省两条协同处置生产线分别为大连大水水泥和大连小野田水泥,目前,这两条生产线均按要求降低负荷运行状态。
据辽宁省相关水泥企业负责人介绍,目前,各企业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环保设施维护、职工培训等各项工作,以确保复产后废弃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提升行业人员的素质等。
同时,他也提出建议,辽宁省两条协同处置生产线目前是降低负荷运行状态,但到目前为止,关于“协同处置生产线”如何申报,并未制定更为具体、细致的规则,导致部分企业对其存在疑惑,因此,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企业能够利用错峰生产期间相对宽裕的时间,完善相关机制,确保明年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