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撤销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出让方案的公告》称,2021年5月10日,江苏省工信厅发布《关于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产能确认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199号),拟将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旋窑、Ø4.8×72米、1台)产能置换给安徽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因产能接受地发生变化,江苏省工信厅于2021年12月8日发布《关于对<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产能确认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199号)进行变更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589号),将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水泥熟料产能接受地安徽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变更为安徽省和福建省。
受当地相关产业政策影响和制约,目前安徽省和福建省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未能落地,产能置换方案未实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要求,经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申请,南京市栖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上报,现将《关于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产能确认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199号)、《关于对<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产能确认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199号)进行变更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589号)予以撤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撤销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出让方案的公告
苏工信材料〔2023〕508号
2021年5月10日,我厅发布《关于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产能确认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199号),拟将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旋窑、Ø4.8×72米、1台)产能置换给安徽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因产能接受地发生变化,我厅于2021年12月8日发布《关于对<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产能确认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199号)进行变更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589号),将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水泥熟料产能接受地安徽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变更为安徽省和福建省。
受当地相关产业政策影响和制约,目前安徽省和福建省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未能落地,产能置换方案未实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要求,经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申请,南京市栖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上报,现将《关于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产能确认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199号)、《关于对<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产能确认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199号)进行变更的公告》(苏工信材料〔2021〕589号)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