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福建龙岩市新罗区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度,完成2023年度(市、区)党政目标要求,9月20日,新罗生态环境局约见了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展排名靠后的企业,再次强调了各企业超低排放工作完成时限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按照《龙岩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新罗区华润水泥(龙岩)有限公司、华润水泥(龙岩雁石)有限公司、福建春驰集团新丰水泥有限公司三家水泥企业需在12月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目前上述三家水泥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尚未启动,进度较为滞后。
会议强调,超低排放改造是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区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工作的重要实践,是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路径。
会议要求,三家水泥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确保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在10月开始动工,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下一步,新罗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帮扶力度,协助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指导督促改造项目进度,及时解决企业改造中出现的问题,扎实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