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甘肃榆中县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了高崖金城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合议庭组成人员、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管及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财政局、工信局、信访局、社保局、高崖镇政府等二十余家机关单位受邀列席参会。
甘肃高崖金城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注册资本1458.94万元,拥有1条1000t/d窑外预分解回转窑生产线,目前生产线已转出,拟拆除。
会议前期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公告、电话、报纸等多种方式进行了通知,并就会议涉及事项与管理人及相关人员积极协商沟通,以确保会议能够达到预期目的。会上,审判长宣读了破产案件受理、审理情况,破产管理人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就债务人甘肃高崖金城水泥有限公司财产状况、停止营业情况、财产管理方案、职工债权等事项进行了说明。随后,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对《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关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情况说明》进行了现场表决,人民法院宣布了表决结果,宣读了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
此次债权人会议高效有序的顺利召开,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也有利于保障企业、职工等的合法权益,是完善破产监督机制的需要,为破产案件后续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后,榆中法院将立足审执工作实际,始终把办理破产案件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经济大局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强化责任担当、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提高破产审判工作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切实做好主动创稳工作,积极维护好民生权益,为企业纾困解难,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