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福建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其中包含4月26日发布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6兆瓦余热发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据内容显示,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6兆瓦余热发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泉州市永春县坑仔口镇玉西村,现有2条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公司拟进行产能减量置换和升级改造,产能置换方案已通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淘汰现有工程1条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期)和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广水泥分公司1条2500t/d熟料生产线,升级改造建设1条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余热发电系统,年产水泥177.05万吨。
本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为10亿元,实施后,公司共有1条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和1条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水泥生产规模由原批复的194.96万t/a增至278.55万t/a。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评审结论及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意见(永环保〔2023〕25号),项目属于产能减量置换项目,现已落实产能置换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永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要求。
项目在满足经动态更新的泉州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建设和生产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经综合考虑,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