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力推的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正在全国多个省市推进。哈尔滨和洛阳作为试点城市,已经通过多个项目先行实践总结经验,而黑龙江、河南、浙江、湖南、福建、上海等多个省市正在密集展开调研,着手筹备项目。
在4月1日至2日召开的PPP会议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亚洲开发银行资深经济学家柯瑞格先生等为财政系统人士培训PPP模式的基础知识、政策体系、发展经验、操作实践、法律框架及实施流程等。黑龙江省、河南省、浙江省、湖南省、福建省、上海市等省市及其部分地市的财政厅、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士参加会议并分享经验。
据了解,PPP是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基于具体项目的合作融资模式,适用于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PPP具有三大特征:一是伙伴关系,二是利益共享,三是风险共担。目前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财政部门都专门设立了PPP管理机构,负责推动PPP模式发展,履行研究设计、项目储备、融资支持、招投标管理、争议协调等职责。
财政部力推PPP模式有其背景和深意。我国各地加快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普遍面临着融资难题,“土地财政”饱受批评、地方投融资平台快速形成巨量的地方政府债务。
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预计2020年城镇化带来的投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日前指出,目前城市建设资金主要靠转让土地的收入支撑是不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需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迅速攀升,运用PPP的机制创新,针对适合项目选择性地适当降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有助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减少地方债压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要解决城镇化的资金需求,债务融资之外,可以考虑PPP模式。PPP模式可以卸掉财政资金背上的“重负”,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并发挥各自优势。“这也是一种混合所有。”
作为试点城市所在的省份,黑龙江省今年年初与亚行合作实施“PPP领导力建设项目”,引导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在城市发展、节能环保等领域,与省内有潜力的私有经济体开展直接融资合作,并且先后向国家申报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控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PPP类项目,引资总额度约合2.43亿美元。
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为例,项目采取PPP模式,政府财力投入一部分、供热企业贡献一部分节能效益、节能服务公司让渡一部分利润、建筑产权所有者少担一部分,有效“捆绑”整合多种资源,加快了哈尔滨市区超过5000万平方米非节能建筑的改造进程,在不增加社会成本的前提下实现了“四方共赢”。
黑龙江省财政厅透露,下一步,黑龙江省将成立省级PPP工作机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同时明确,未来省财政厅在各类专项资金投放上,重点考虑优先支持PPP项目。对于已建成运营的项目,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化解项目现有债务,创造更多现金流用于新项目建设。
另一个试点城市洛阳的市政路桥和污水处理打包项目已初步选定为亚行贷款支持项目,亚行计划提供总额1亿美元的主权贷款支持。湖南省财政厅此前也举办PPP模式专题研讨会,并明确提出今年将选取部分市县开展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PPP绝非万灵药,如果不妥善设计和实施,可能给地方政府带来风险。
“技术不规范、商业可行性不匹配、风险分配机制缺失、项目准备不充分等一系列因素都可能造成PPP项目失败。”亚洲开发银行行长中尾武彦此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尾武彦举了高速公路管理的例子来阐释可能的风险。“政府给私营部门特许权,让其管理运营高速公路,从中获得的利润就流向了私营部门。但是,如果说PPP项目并不如预期般运转良好,利润变少甚至有所亏损,那么很多情况下政府必须为这些损失提供担保,这就是一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