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省环保厅公布《〈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4年度实施计划》。今年我省将抓住关键领域,针对燃煤、扬尘、机动车尾气、工业等造成灰霾污染的主要原因,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关键领域出台针对性措施
大力治理燃煤污染。各市(州)要将城市建成区10蒸吨/每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纳入淘汰范围,今年全省累计要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1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每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每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强化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业烟粉尘,各市州要开展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除尘设施建设与改造,实现稳定达标。制定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年底前完成70%以上已建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
加速淘汰黄标车。力争年底前,累计淘汰70%以上在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各市州政府上半年要制定分阶段淘汰污染严重的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时间表;采取黄标车限行禁行、限制黄标车转移登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强化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等措施。
严格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大型煤堆、料堆实行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大力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实施,力争年底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量达331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78%左右。
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
加大能源结构调整,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新建煤矿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加快建设改造现有煤矿,逐年提高原煤入选率。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今年各市州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30%以上的企业须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年底前,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眉山、资阳等14个城市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成都市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督管理工作。
清理整顿违规项目。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条件、节能环保要求或相关手续不全的违规在建项目一律停建。年底前,全省要完成“十二五”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煤炭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科学制定产业布局规划。制定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实施方案并推动实施,有序推进产业梯级转移、环保搬迁和退城进园,防治落后产能转移。各市(州)要确定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全面落实配套的淘汰落后产能、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城市扬尘整治等重点治理项目,确保任务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