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84号),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48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