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首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示范项目目录,并明确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其中包括11个涉海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该目录共包括80个项目,涵盖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方面。其中,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四期工程、大连港、长兴岛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港投万邦矿石码头工程及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3号泊位工程等11项涉海交通基础设施入选。
国家发改委要求,对于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者的项目,应加快建设营运进程,或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形成示范效应;对于尚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应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及营运,具备条件的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项目业主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依法经营,努力把项目建成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营运的样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