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经信委获悉,关于公布2014年江苏省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的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化解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精神,由各地申报、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审定,2014年全省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由121家企业承担。现将企业名单和拟淘汰的产能、设备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83392407,83392460。
江苏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