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广使用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尽快取消32.5复合水泥产品标准,逐步降低32.5复合水泥使用比重。记者23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获悉,由于新疆水泥行业32.5复合水泥占比高达六成,《意见》的出台将对新疆水泥行业影响较大。
自治区经信委日前发布水泥行业信息显示,2012年新疆水泥生产能力达7500万吨,产量为4316万吨,产能利用率仅为57.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3.7%。其中:42.5水泥1405万吨,52.5水泥28.3万吨,另外除少部分特种水泥外,其余均为32.5复合水泥,约为2800万吨,比重约为65%。因此,相比全国水泥行业,取消32.5复合水泥对新疆影响更大,新疆水泥产业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相关企业应及早做好应对准备。
近年新疆水泥行业供应能力增强,保障了自治区重点工程,尤其是民生工程建设的需要,但与此同时,由于水泥项目过度规模性超前建设,产能过剩问题已经凸显。
据了解,32.5低标号水泥是指添加混合材料比例较多的低强度水泥,在我国工业品短缺的年代,提高掺料比能够在生产同量熟料的情况下以牺牲一定水泥强度的代价增加水泥产量,从而满足旺盛的水泥消费需求。然而目前水泥产能短缺时代已过去,因此取消32.5低标号水泥不仅能在同样水泥使用量的前提下提高建筑强度,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产能过剩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