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全省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共涉及11个设区市的205家企业,要求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
分解的落后和过剩产能包括炼铁产能940.5万吨、炼钢320万吨、焦炭190万吨、铁合金4.85万吨、铜冶炼3万吨、铅冶炼6万吨、锌冶炼1.09万吨、水泥熟料298.7万吨及磨机3619.3万吨、平板玻璃2533.5万重量箱、造纸62.05万吨、制革14.3万标张、印染18713万米、化纤1.5万吨、铅蓄电池极板28万千伏安时及组装28万千伏安时。
为加强对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考核,我省将首次实施项目申报承诺制度和现场拆除见证制度。即在项目申报阶段,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与辖区内列入本计划的所有企业法人代表签订《淘汰落后(过剩)产能项目承诺书》。在拆除过程中,设区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在设备拆除当天派员到场,对设备解体过程进行录像,并落实已废毁设备去向,签订《落后(过剩)设备现场拆除见证书》,杜绝落后产能异地转移、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