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提高能源利用率,安徽省物价局决定对淘汰类水泥熟料企业,生产用电执行严格的差别电价。其中,被国家产业目录明确列明,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四类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用电价格,将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加价0.4元/每千瓦时。
同时,文件还规定,对其他水泥企业生产用电,将实行阶梯电价,具体价格标准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