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传达了市环领办《关于加强2014年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唐环领办〔2014〕1号)、市环保局《关于水泥行业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进行治理的通知》(唐环发〔2014〕38号)及《唐山市丰润区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丰润政办函〔2014〕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对水泥建材企业实施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了整治标准,规定了整治时限,落实了责任分工。
环保分局晓勇局长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清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时限要求落实整治任务;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的水泥建材企业,将报请区政府实施断电停产治理,停发企业排污许可证。最后强调在整治期间,各企业必须对所有原材料苫盖处理,严禁露天堆放,减少扬尘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