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资源化、填埋和焚烧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适用条件不同。焚烧是工厂化作业,环境污染相对容易控制,但建设和运行成本都很高。我国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人口密度大、经济发达的地区。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发展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起步晚、发展迅猛,实现了跳跃式发展,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是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化焚烧技术和简易焚烧技术并存发展。
环保部调查显示,我国现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对二口恶英类等污染控制指标要求偏松,采用的是监督性监测的手段,难以对焚烧厂的运行工况和烟气排放进行实时跟踪监测,导致焚烧工况不稳定和烟气排放超标时采取的应急措施滞后,瞬时烟气排放指标超标严重。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专用焚烧设施的污染控制参照该标准执行;若工业窑炉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掺加生活垃圾的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时,其污染控制按照该标准执行。
目前,二口恶英类不能达到在线监测的技术水平,根据新标准可通过对运行工况进行在线监控,间接控制二口恶英类排放水平。新标准的二口恶英类控制限值采用国际上最严格的控制限值,重金属及其他限值均有不同程度收严。
新标准的限值大多比现行标准加严了30%,实施新标准重点需要增加脱硝设施的建设费用和监测费用。脱硝设备建设投资成本每条生产线300万~600万元,运行费用相当于每吨垃圾增加近10元。部分地区小型焚烧设施往往没有完善的烟气处理系统,需要增加建设烟气处理系统,每家焚烧厂烟气处理系统的建设成本大约1500万元。一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需要增加投资700万元,增加运行费用10万元/年。
就公众所关心的新标准没有规定具体的环境防护距离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大气污染物的环境风险受地形、气象、周围敏感对象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给出统一规定。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垃圾焚烧项目具体选址与周围敏感对象之间的距离。新标准给出了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近日,国新办发布的消息透露:2013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73亿吨,可堆出500多座百层高楼。可是,作为垃圾处理的有效手段,垃圾焚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却屡屡遭遇到当地群众的反对和抗议,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此类问题本质是利益冲突,老百姓希望能有好的居住环境,而建立垃圾焚烧厂也是为了净化生活环境,双方利益本应该一致。相关政府部门作为项目的主导一方,要有对全体老百姓包括项目周边居民负责的意识,为了使项目顺利推进,就要平衡好利益相关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基础设施硬件投入上要真正过硬,并确保排放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确保充分沟通必须避免“技术性傲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对全国运行的垃圾焚烧厂进行摸底调查,结果表明90%的二恶英浓度远低于国家标准,已经符合欧盟标准。但要让老百姓对环境标准有信心,就要通过组织参观和耐心的技术讲解等途径,主动与社会进行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中投顾问产业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扈志亮指出,鼓励民众监督也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垃圾焚烧企业应该接受市民与社会团体监督、建议,并将其与政府、市民的沟通情况全面公开。比如,垃圾焚烧厂可以设置电子显示屏,当地老百姓通过实时显示“焚烧系统烟气污染物监测数据”,实现对于垃圾焚烧的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利用新技术对企业进行实时监督,是化解垃圾焚烧矛盾冲突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