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7月8日正式印发《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铁路发展基金存续期15-20年,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基金发起人及政府出资代表人,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基金中不低于70%的资金用于充当国家铁路项目资本金,其余资金将投资于土地综合开发等经营性项目。
业内人士预计,2014年、2015年的铁路建设基金年募集规模有望达到2000亿元至3000亿元,在资金杠杆作用下,其撬动的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年均有望达到4000-6000亿元。“十三五”铁路规划正处于开题期,资金破题将有力保证中长期铁路投资稳步增长,利好铁路基建、装备产业链。
年募资或超2000亿元
办法指出,铁路发展基金存续期15-20年。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以及铁路发展基金主发起人,积极吸引社会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社会投资人作为优先股股东,不直接参与铁路发展基金经营管理。
办法明确,铁路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国家批准的铁路项目资本金,规模不低于基金总额的70%;其余资金投资土地综合开发等经营性项目,提高整体投资效益。
资金来源上,投入铁路发展基金的中央财政性资金将记作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国家资本金,资金来源包括铁路建设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辆购置税;此外,基金公司可以通过增资方式或设立子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子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资金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弥补因日常运营产生的流动性缺口。
收益分配方面,办法规定,中铁总保证社会投资人获得稳定合理回报,具体回报水平按照募集时的市场等情况,与社会投资人协商确定。社会投资人根据约定优先获得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不再参与剩余利润的分配。
尽管办法没有明确铁路发展基金的规模,但据今年4月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盛光祖在接受采访时的表述,2014年、2015年铁路建设基金总规模有望达到2000亿元至3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