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环保局对本应于今年完成脱硝工程建设,但目前均未开工建设的5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发文,给出了脱硝工程建设的最后期限。
太原市环保局明确,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这5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在现有氮氧化物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必须采取SNCR等高效脱硝工艺,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0%以上,水泥窑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240mg/m3以下,达到市工业企业环保“对标”要求。
同时,要求企业同步配套建设脱硝设施DCS系统,详细记录脱硝设施运行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历史数据至少保存一年;安装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并确保稳定运行。
对于企业脱硝治理的完成时限,通知明确:对2012年已完成低氮燃烧改造的山西双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太原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原太原广厦水泥有限公司)、山西晋汇南白水泥有限公司和太原北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限期为2013年10月31日前,建成SNCR脱硝设施;2012年已建成SNCR脱硝设施的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在8月31日前对现有脱硝设施特别是中控系统完成改造完善,确保达到国家和省污染减排核查核算要求。
另外,因山西焦煤集团古交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停产,2012年由于逾期未完成低氮燃烧改造任务,被古交市政府责令停产治理,要求其恢复生产前,必须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及SNCR脱硝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