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7年筹措600亿治水,每年安排1.5亿治大气污染,设专项资金鼓励转型升级……7月24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省级生态环保投入已从2008年的36.78亿增长至2013年的68.2亿,年均增长13.14%。
未来7年筹措600亿治水
每年安排1.5亿治大气污染
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广兵介绍说,浙江生态财政政策体系重点将支持四项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对“五水共治”的政策和资金保障,浙江省级财政未来7年将筹措600亿元用于治水,同时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广泛参与。2014年,浙江省级财政预算安排90.6亿元,支持黑河、臭河、垃圾的治理,推进防洪防涝、城乡供水和污水防治等重点工程建设。
王广兵说,截至目前,浙江省各界认捐的治水资金已达17亿元,其中省本级5050万元。按照要求,该省本级捐款将全部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他还强调,从2014年起,浙江省财政每年会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对省属企业脱硫、脱硝的技术改造和设备补助,对各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以奖代补。
在生态林建设方面,浙江省财政建立了“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13年,浙江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提高到25元/亩,超过国家补偿标准。而自2004年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浙江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已达54.5亿元。
此外,为推进“美丽浙江”建设,省财政还设立“811”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累计投入5.1亿元支持开展重点环境问题整治、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
设专项资金鼓励转型升级
全省排污权交易额6.4亿
除了重点重点生态保障,近年来省财政还通过杠杆撬动,吸引生产要素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领域集聚。
2013年,省财政安排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补助资金6760万元,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和沼气工程。2014年,浙江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支持推广商品有机肥。
在工业转型方面,设立创新强省专项资金和创新强省产业基金。安排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财政13.5亿,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支持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和42个产业集群示范区试点建设,推动产业机构向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此外,过去5年,省财政累计安排节能专项资金5.8亿,带动社会投资1029亿,有力推动节能环保型产业发展。
王广兵介绍,2009年起开展的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也初见成效。截至2013年底,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8025笔,金额13.9亿元;排污权交易3714笔,金额为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