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促进排污费依法、全面、科学、足额征收,12月2日至4日,环保部水泥制造业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组对山东省进行了稽查。稽查组由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宁炳处长等8人组成。稽查组听取了省环境监察总队齐鑫山总队长对全省开展水泥制造业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有关档案资料,对潍坊、淄博两市共8家水泥制造企业的排污费征收缴纳及开展稽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稽查组充分肯定了山东省排污费征收及稽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为该省在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通过采取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深入开展排污费稽查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全省排污费征收总额整体保持持续增长态势,连续3年突破15亿元大关,成效明显。
通过稽查,检查组也发现了山东省排污费征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未充分结合总量减排工作成果开展排污费征收,应用自动监控数据征收排污费时对数据准确性审核力度不够等。山东省将根据稽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排污费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