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27日在“《财经》年会2015:预测与战略”上表示,要把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先导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工作。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必须早谋划、早布局、早推进,使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阎庆民认为,随着金融改革加速深化发展,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亟需加快提速。他提出,要从五个方面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构建良好的金融法制体系,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自1995年实施的《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已经历了20多年,因此随着近几年金融改革、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需要加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此外,需要健全法律机制的配套,如仲裁机制的完善等。
二是消除多余的市场壁垒。比如当前的登记托管、支付清算等领域都是碎片化运行,下一步需要整合相关金融领域,消除金融体系内多余的业务领域壁垒。
三是营造健康的社会信用环境。小微企业融资难在西方国家的解决方式是给小微企业主提供融资,因为西方社会每个人都有较为完善的个人信用信息。而我国因为没有完善的个体信用信息,银行判断风险难度大,小微企业融资的难度也因此提升。因此,完善社会征信制度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至关重要。
四是搭建稳健的支付清算体系。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在原有支付清算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远程支付等。因此,在原有支付清算基础上,结合当前移动互联网支付的特点,及时更新、稳定支付清算体系对于稳定金融体系运行同样重要。
五是保证安全的科技信息系统。一方面要提高核心技术的研发,我国金融机构核心的科技系统基本是引自国外,自主研发a的系统较少,这对保护金融机构科技信息提出挑战。另一方面要提高客户信息的保密度,防止客户信息泄露等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