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新一轮税费改革启动以来,能源领域成为改革重点。10月份调整部分能源资源税后,11月28日财政部再度就部分能源产品消费税做出调整,宣布自11月29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提高每升0.12元,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提高每升0.14元,其中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这是自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首度调整成品油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