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了“以人为本、适度超前、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基本原则,明确要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必要性,合理确定建设时序,以遏制当前个别城市不从实际出发、盲目建设的现象。
为解决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与城市总体规划脱节以及与城市空间布局、土地使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通知明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并要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同步编制线网规划,做好协调与衔接工作。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审批。线网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为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通知对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期限、范围、规模、布局、成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启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