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在金融领域的区域一体化也在推进。河北省政府提出,促进设立京津冀开发银行,重点支持回报期较长的基础设施及其他重大项目。
12月初,河北省发布了《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金融服务,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落实京津冀区域合作协议,并积极争取国家在政策性信贷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产业发展基金等方面给予特殊金融政策;围绕功能定位,加大对首都要素外溢、城市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根据《意见》,河北将承接京津金融产业转移和金融功能外溢,引进各类金融总部设立产品研发、客户服务和数据备份中心等后台机构,打造金融产业后台服务基地。
同时,将加强区域内各类资本市场分工协作,支持京津冀股权交易市场深度合作。发挥好京津冀产权交易中心联盟作用,实现三地产权交易的互联互通。
河北省政府还拟推动三省市建立统一的抵押质押制度,推进区域内支付清算、异地存储、信用担保、融资租赁等业务同城化。争取实现金融创新政策在京津冀的一体化推广。
当前,中央已经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各项工作全面展开。今年9月召开的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透露,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同时也要求尽快完善协同发展规划总体思路框架,为编制总体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中央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将率先从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同发展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组长。
地方在中央的带动下,也显得非常积极。今年以来,北京与河北、北京与天津、天津与河北已分别完成多个合作框架协议及备忘录共18份,金融领域的合作涵盖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