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烟台市涉及氮氧化物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共374家,其中水泥行业10家。虽然水泥行业的企业数只占总数的2.7%,氮氧化物排放量却占工业企业排放总量的22%,是仅次于火电行业的第二排放大户。
烟台市明确要求,到2014年6月底前,烟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要建成运行脱硝设施;明年10月底前,烟台三菱水泥有限公司、栖霞白洋河水泥有限公司、龙口泛林水泥有限公司等建成运行脱硝设施。
根据部署,各水泥企业要将污染综合整治特别是脱硝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机构,尽快确定治理方案,明确开工日期。工程建设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倒排工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期完成。
烟台环保部门要把水泥企业脱硝工程建设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自明年1月起,按照企业上报的工程建设计划,每周调度一次工程进展情况;按工程进度的主要时间节点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同时,烟台市环保部门将每月组织一次现场督察,定期通报脱硝工程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