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目标下降,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在既有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基本目标之外,国资委2015年首次增加了一个新指标——奋斗指标。达到奋斗指标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将被给予奖励,但利润目标下降的央企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奋斗指标要超基本指标15%
国务院国资委2月9日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对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指标,央企要在确定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奋斗目标,基本目标和奋斗目标将一并纳入央企负责人与国资委签订的业绩责任书。
其中,利润总额奋斗目标应符合下述条件:一是与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与国资委保增长分解目标相适应;二是比基本目标高15%以上,高于上年实际完成值;三是与企业财务预算目标、工资总额预算目标相衔接,原则上不低于财务预算和工资总额预算中的利润总额目标;四是经济增加值奋斗目标应与利润总额奋斗目标相匹配。
既高于基本目标又高于上年实际完成值,完成这样的目标对于部分央企来说确实是有些“奋斗”意味。
从去年年初开始,中国的经济增速在三期叠加的背景下逐季放缓,钢铁、有色、造船、煤炭等行业都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而这些行业又正是央企扎堆的主要领域。
其中,中煤利润下滑明显,中铝已经是连续亏损,而中钢则已经深陷泥潭。
正是因为看到经济放缓带来的压力,国资委从2014年年初就要求央企打响“稳增长”的攻坚战。但从央企整体完成情况来看,来自国资委的数据显示,2014年度央企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5.1万亿元,同比增长3.8%;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4万亿元,同比增长4.2%。
接近国资委的相关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如果没有这场攻坚战,可能2014年央企只能完成2%的利润增长,但当时国资委在内部提出了“保五争六”的目标,一些企业觉得有压力,但通过切实降本增效,在经济增速低于2013年的情况下,2014年的利润增速却要好于2013年和2012年,应该说是打赢了这场攻坚战。
2015年,企业经营所面临的挑战仍然持续。用国资委主任张毅的话来说,就是“国内经济平稳,但下行压力加大”。然而,国资委也不准备给央企放松稳增长的目标,因为这可能正是新常态的一部分。
对于2015年的整体目标,部分央企人士认为,“保三争四”在企业内部可能是一个基本的目标。
节流控亏、严控工资
为了保证利润增长,国资委今年将严格考核晋级标准和职工工资预算管理。
国资委称,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经济增加值改善值的目标值比上年下降较多的企业,无论完成情况如何,考核等级不得进入A级。利润总额目标值比上年增长的,工资总额按照行业工资增长调控线适用范围合理确定;利润总额目标值下降的,同口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去年央企在经营中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两金”(应收款占用的资金和存货占用的资金)占比过快增长的问题。据媒体报道,截至去年第三季度末,113家央企中企业“两金”占整个流动资产的比例已经超过一半,达到51.7%。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运行效率,加大了运行风险。
对于今年央企的经营要求,国资委表示,央企要咬定目标不放松,着力抓好目标的细化分解落实,重点在深化改革、开源增收、节流控亏、压缩“两金”、剥离整合等方面狠下功夫,为全面完成业绩考核目标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