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水泥公布,与一家银行订立一项为期三年的5亿元定期贷款额度协议,提款有效期为该协议订立日期后三个月内,提款之数额需于该协议订立日期后三年内偿还。根据该协议,倘华润集团不再是华润水泥直接或间接的单一最大股东,或其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至少51%已发行股本,其将构成一项违约事件。于本公告日期,华润集团拥有华润水泥已发行股本约7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