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协调会第一次会议16日在武汉召开。武汉、长沙、合肥、南昌4城市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对长江中游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建议。
今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这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出台后,中国批复的首个跨区域性的城市群规划。
“交通实现联通,交流才能更加方便。”武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耀斌表示,长江中游城市群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是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关键和基础。
长期分管当地城市建设和规划工作的南昌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洋认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参照京津冀城市群综合交通规划编制模式,由国家层面组织编制并审批,争取将其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中。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建议长江中游城市群应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一体化项目对接与建设,强化城市群中省会之间快速通道和重点项目的规划衔接和同步实施,以“轨道上的城市群”为突破口,组织开展综合交通方面的重点专题和政策研究。
此外,还应重点推进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互联互通;打造长江黄金水道;打破城市群物流业务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降低物流企业成本;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信息平台,促进交通运输、物流、港口集装箱多式联运等实现信息互换和共享。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编写人之一、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调研员江洪介绍,从国家层面和战略高度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有利于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之间、区域之间实现协同发展。他认为,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与城市交通发展改革创新,探索对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实施高效统一规划管理,有利于促进城市群交通联动共享。